15位來自檢察、安監、住建、特種設備檢驗、律師事務所、電梯生產、物業管理等單位的專家參加了會議。與會專家逐條對《電梯安全管理辦法(修訂草案)》進行分析,結合各自工作實際,從立法技術、法律用語以及電梯安全生產、使用、維保、檢驗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,提出了意見建議。
專家們一致認為,此次修改應增加“禁止將報廢電梯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”“維保單位禁止將舊零部件用于電梯維修”等內容非常有必要,并建議增加“電梯生產、日常維護保養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”“電梯檢驗機構要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開展定期檢驗”等內容,以及將“安全使用標志”修改為“電梯使用標志”等。
市質監局將根據專家意見建議,對《電梯安全管理辦法(修訂草案)》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。